蘇州黃標車報廢指南
認定標準
結合機動車年度檢測發(fā)放機動車環(huán)保標志。環(huán)保標志分為綠色和黃色兩種,對初次登記上牌時污染物排放符合國I及以上排放控制技術要求和標準限值的汽油車輛以及符合國Ⅲ標準及其以上的柴油車輛,核發(fā)綠色環(huán)保標志;其余車輛,核發(fā)黃色環(huán)保標志(即“黃標車”)。
黃標車的認定是以尾氣排放作為標準的。我國于2001年實施的《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(Ⅰ)》等效于歐Ⅰ標準,2007年實施的 《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(Ⅲ)》等效于歐Ⅲ標準。
國Ⅰ的排放標準是:一氧化碳不得超過3.16克/公里;碳氫化合物不得超過1.13克/公里;其中柴油車的顆粒物標準不得超過0.18克/公里;耐久性要求為5萬公里。
國Ⅲ的排放標準是:碳氫化合物不得超過0.66%,一氧化碳不得超過2.1%,微粒不得超過0.1%,氮氧合物不得超過5%。
黃標車查詢系統(tǒng);
注:如查詢系統(tǒng)中無法查到的車型車輛,須在報廢拆解前到市環(huán)保部門對其查驗確認。
辦理材料
(一)個人車主:
1.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;
2.車輛登記證書;
3.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(二)單位車主:
1.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;
2.車輛登記證書;
3.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;
4.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5.委托書加蓋公章。
(三)單位已注銷或吊銷的車輛辦理車輛報廢手續(xù):
1.工商部門出具的單位注銷核準通知書或吊銷查詢卡原件及復印件;
2.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;
3.車輛登記證書;
4.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辦理流程
辦理程序主要有5道手續(xù):交售汽車、報廢汽車、申請補貼資金、審核申請材料和發(fā)放補貼資金。
1、交售汽車
擬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的車主,要將符合規(guī)定的老舊汽車、“黃標車”,交售給蘇州市蘇協(xié)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回收網點,同時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等。
2、報廢汽車
蘇州市蘇協(xié)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責任公司,按規(guī)定在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中錄入車輛報廢回收有關信息,及時拆解車輛,向車主出具《報廢汽車回收證明》,并自收到車輛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和《報廢汽車回收證明》副聯(lián)等,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,并向車主交付《機動車注銷證明》。
3、申請補貼資金
申請補貼資金的車主,應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,到服務窗口申請補貼資金。同時,申領人向經貿委窗口提交以下材料:《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申請表》(可到聯(lián)合服務窗口領取,也可從商務部網站下載);《報廢汽車回收證明》原件;《機動車注銷證明》原件及復印件;新車購車發(fā)票原件及復印件;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;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;與車主同名的個人銀行賬戶存折或單位基本賬戶開戶證復印件。
4、審核申請材料
經貿、環(huán)保、財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次審核相關信息,如符合條件的,各部門在《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申請表》簽字并加蓋專用印章;如不符合條件的,由經貿委向申領人作出解釋并退還材料。
5、發(fā)放補貼資金
辦理地點
1、市區(qū)辦理地點:蘇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(蘇州市馳云路1號)辦證大廳老舊機動車提前淘汰補助窗口
時間:每周一至周五(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,上午9:00—12:00;下午13:00—17:00
咨詢電話:66655950
2、吳中區(qū)辦理地點:交警大隊部和城區(qū)、城南、郭巷、甪直、木瀆、胥口、臨湖、東山等8個交警中隊
時間:每日上午8:30-11:30、下午13:30-17:30(周末不休)
咨詢電話:6562253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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